我是一支钢笔,每次,小主人都小心翼翼地把我放进文具盒里。
我的身体都是蓝色的,笔帽在我的身体上半部,上端有一个挂钩呢——那是我的小手,我的小手是金色的。你们不要瞧不起这个小小的挂钩,它的用处可大啦!我会用我的小手紧紧抓住小主人的衣兜,小主人就可以把我随时带在身上了。笔尖是用不生锈的钢制成的,顶端有一粒沙子那么大小的铱金,它经久耐用,可以使人们写起字来光滑、流利了。
我的身体下半部分,旋开它的保护壳。保护壳里有一细长而透明的管子,那就是我的肠胃,肠胃里有一个直通笔尖的运输大道,人们将我的肠胃一按,就把里面的空气压出来,再一放,墨水便进了我的肠胃,就这样,人们就可以流利地写出自己的名字。
有一次,小主人把字写错了,非常生气,把我用力地扔在地上,我心里非常难受。但是等小主人心平气和后,他又小心翼翼地把我捡起来,并擦干净,放在桌子上。小主人还不断地对我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心里开心极了。
这就是我,我可以帮助人们写出自己想要写出的东西了,你喜欢我吗?如果喜欢,就牵着我的手把我带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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