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件悲剧,最初网传的脉络,说的是贵州毕节的一个11岁小女孩,到商店里买东西,被老板怀疑没给钱,然后呢,就翻开小女孩的书包,把她的照片,班级信息,全部张贴在校门口。而后呢,还将信息发到班级群,家长群什么的!女孩呢,这个年龄已经很敏感了,说是为了自证清白,便从33层楼上跳下去了...
这个事,还是浙江的一位读友发来的,让我无论如何也要说一下。
当时我的回复是,这种事,基本通报会很快,而且网络比较复杂,信息并不一定都是翔实的,但,我可以确定的是,这个小女孩的公道是一定会有人帮她讨回来的!
但遗憾的是,到今天,通报出来了!
这个结果,其实看着挺无语的!
二.
一位博主将通报发在了网上,可以看到,下面的评论,基本都是不要太愿意接受!
有人认为,这种事怎么能和解?也有人说,是不是相关单位调解了!
有人讽刺说,这孩子难道是捡来的?有人直呼悲哀,也有人哀叹所有的脾气都变得无可奈何!
有人讲到了自己开店的一些经历,有人也提到了过往的法治案例!
有人讲到了时间的细节,有人说通告的袒护问题,还有人说到了另一个比较恶劣的版本!
三
我的评论,先说这个通报的细节,有几处需要注意的:
一是,文具盒丢失后,店主经查看监控视频后怀疑系小女孩所为,而后店主暂扣了女孩的作业本和笔袋,因为忙,没有沟通,女孩也走了!而后店主在女孩的作业本上,写上了重金悬赏,紧急寻人的字样,放置在了店门口,然后得到了女孩的信息!
这一节很重要,也就是说,店主自始至终并没有证实是女孩拿了文具盒!
二.通报中未提及将女孩的信息发到家长群,班级群,只说到了店主得到信息后便收回了女孩的作业本。但蹊跷的是,班主任知晓了这件事?那么,班主任知道了什么?为何要安抚女孩?是有人告知女孩偷拿了店里的文具盒?并且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老师都出面干预了吗?
那么还是这个问题,店主能证实女孩拿了文具盒吗?在女孩那里找到“文具盒”了吗?
成人世界里的法律还要讲究一个证据,那么,店主在没有完全证实,只是怀疑的情形下,女孩的这个罪名便已经背负了!而后不堪重负,选择了跳楼轻生!
此外,法律里还有一个硬性的条例,那就是未成年保护法,就算是女孩拿了,那么店主的做法也不合乎法律,乃至情分!
四.
其实写到这里,我也是不愿意斥责这样一个小本经营的店主,在学校附近开个小店,不是校内的那种关系户,而做这种小生意的人,也是在挣扎活着的底层,尤其这几年的XX之下,每一个实体都不容易,且摊上了这样的事,店主的家庭也是雪上加霜!
但一个幼小生命的消失,是值得反思的。不说的话,没有反思,不汲取教训,那么未来还会发生类似的悲剧,到时候,受损害的不只是一个女孩的生命,两个家庭的悲痛了!
任何悲剧,都该引起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