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写出这本书,她与这个世界无法握手言和

“我低微如草芥,而文字赋予生命以崇高。”时隔三十年,孙爱雪费尽心力以文字报答了她的父亲,书扉页照片上那张微仰着略为黝黑的脸庞,泛着尊严刚毅之光。

撰文

姚峥华

那一个下午,哭得稀里哗啦。为了书里的那个“父亲”。准确讲,是作者孙爱雪的“大大”,《流浪的女儿》中的孙建魁。

孙建魁生前不会想到,在他去世的三十年后,没有上过大学的女儿,书写出一本长篇纪实性散文正式出版面世。

他不会想到,在他身故后直接把自己嫁了的女儿,在江苏农村拉扯大了两个孩子之后,用自己的泪和血,把思念的文字表达得如此深入骨髓。

他想不到,在这个残缺贫困的“五保户”家庭里,他是别人眼里的草,却是女儿眼中的“天”;他更想不到,那个时常跟他使小性子的小女儿,在憋屈得无法释放的心灵空隙,用厚厚的纸写满了“父亲”二字——她让这个名词叫得如此响亮,如此痛彻心扉……

孙庄已没有孙建魁这个家族,唯一的血脉孙爱雪迁走了。每年孙爱雪还是要回来,到父亲的坟头,跪拜。这一次,祭品多了一本书。

1

我不能自已,由《流浪的女儿》想起自己的父亲。

父亲于8年前去世,69周岁。他或许殁于糖尿病并发症,或是高血压导致的脑溢血。那天凌晨,究竟发生了什么,父亲在最艰难的时刻,如何无助地遭受痛苦煎熬,直至坠入深渊重度昏迷……至今我不敢回想。

当时还在另一座城市的我,接到消息赶回家时,医院插上了呼吸机,瞳孔放大。惟有心脏一下一下跳动,应着我的叫声,似乎在安抚着,让我和姐姐接受这个事实。

我无法原谅自己,因为自私和软弱。从小到大被保护着,有父亲挡着,各种艰难困苦人情世故面前,我习惯了敬而远之,远而避之。

与孙建魁不同,父亲是计划经济年代物资系统一位风光的人物,他手里握着一枝笔,可以“批条”。每天放学,家里坐满了互不相识的人,一脸的笑,他们在等父亲下班。父亲的女儿也成了大家力捧的对象。

幸亏被“隔绝”着,我只知道拿着书本,从小学中学到大学,心无旁鹜。父亲坦荡率性,刚正不阿,眼里揉不进半点沙子,他坚持“原则”成了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罪名”,两袖清风从岗位上退休。之后糖尿病加剧,一米八几的魁梧个头日渐消瘦。

我在另一座城市工作,每天打电话问候成了日常功课。我以为,电话便代表了惦念。强势惯了的父亲,有天弱弱地说,眼睛开始出现黑蚊子飞,右边的腿无力支撑行走……我赶回去,医院检查,甚至听从医生建议怂恿父亲做了腰椎手术。我以为,医院有最牛的外科主任做手术住在最敞亮的单间有最棒的医护团队,父亲一切安好……

我就这么自私地径自以为着,父亲,有“他们”。可父亲,需要的并不是“他们”。

在父亲生命最后的时刻,父亲和母亲两人孤单地生活在空荡荡的家里,每天唯一的盼头就是那一声电话铃声。父亲走前的那个晚上,母亲说他在客厅沙发上等了好久,才慢慢挪回房间睡觉。我没打电话,因为中午刚刚答应他,要快递一部大键盘的老人手机,让因糖尿病症加剧几近失明的他方便使用。

我压根想不到,那个没有打的电话,竟让我和父亲从此天人相隔。

假如时光可以倒流,假如一切可以假如,假如我知道那一晚是个坎,我无论如何一定要打一个长长的电话,一个可以跨越午夜到凌晨至拂晓的电话,让父亲躲过一劫;假如我知道父亲大限将至,时光无多,我绝对放下自己所有一切,日夜守候陪伴在他身边……

当然没有假如。“假如”成了我背上的一颗黑痣,负重前行。父亲最疼爱的女儿,在他一生中最需要的时刻,浑然不觉。

▲孙爱雪

孙建魁比我父亲幸运,他胃穿孔末期,女儿感应般地从雪糕厂冒大雨跑回几十里外的乡下,医院,四下借债救治,陪护左右,临终时,他伸出手,握住女儿。

“我低微如草芥,而文字赋予生命以崇高。”时隔三十年,孙爱雪费尽心力以文字报答了她的父亲,书扉页照片上那张微仰着略为黝黑的脸庞,泛着尊严刚毅之光。

在我父亲面前,我低微如草芥,此生无以为报。父亲后事办完,我将母亲接至身边。父亲,以及生我养我的那一座城,慢慢沉进记忆中,我甚至刻意逃避,企图淡忘,不敢也无力去触碰。

直到读《流浪的女儿》,刹那间,泪水滂沱。

2

是的,《流浪的女儿》中,我与父亲相遇。孙爱雪以满满的细节饱含深情地呈现了父亲孙建魁的形象——

父亲买猪油炒菜,因为有肉的味道,还便宜,够吃一些日子。可孙爱雪嫌猪油不好吃,糊嘴,任性地跑掉了。饭做好了,父亲满村子找她,最后蹒跚而回,一身汗水,满脸恐惧,才发现她早已躺在床上睡下了。喜极而泣的父亲一把抱住她,喃喃,再也不买猪油了。

没钱买衣裳,父亲自己织布。孙爱雪嫌白色不好看,父亲便想了法子——染色。冬天里,她终于穿上了粉红的棉袄、蓝色的棉裤走在雪地里,“每一场大雪飘飘的时候她都会像一只蝴蝶从雪地里跑过,幸福便像蝴蝶身上那对翅膀,在身上轻盈地上下翻动。”

学费截止的那个周六,父亲连夜赶到学校,呼喊她的名字,塞给她七元钱。那是他卖掉了家里仅存的两只小公鸡所得。那年春天孙建魁赊养了20只小鸡,活下来五六只,准备中秋节时杀一只给她吃,孙爱雪却说,“我只是想要公鸡毛,想做键子。”

一直到初中,她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没有生活艰难的意识,把所有困难告诉父亲,向他提出各种要求,然后,等他解决。一切似乎合情合理。因为别人有的,她也得有。

已经老迈的父亲,使出浑身劲儿,把日子过得像细细的流水,流出水花的喜悦。穷里取乐。

作为村里的五保户,政府年年有救济粮,孙建魁却从来没去领过。他挺直着腰板,让女儿从小就知道,人穷,志不能短。

与孙爱雪不同,我在沿海城市里长大,物质再匮乏,也有饼干糖果吃。上小学时书包里彩色文具盒装着神气的钢笔,身上穿着鲜艳小洋装。早晨端着不锈钢饭盒到市委招待所食堂等热乎乎的馒头出锅,一张饭票十个的定量,师傅塞满了十二个甚至更多。

我自得地回家,等待表扬。可父亲皱着眉头严肃喝道,不能这样。不能这样的还有很多……那些规矩让我知道了做人要自尊、自重、自强、自立。我一直没能自立,因为有父亲的肩膀。

年料理完父亲后事,我拎着他惟一的财产——一只整整齐齐装着日记本通讯录,我和姐姐的出生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以及奖状的小皮箱,回到深圳。心里发愿,哪一天,一定写写父亲,写他孩儿时饥寒交迫求学时积极进取创业时吃苦耐劳成功时一身正气……

箱子至今锁在柜子里,未曾打开。我欠父亲一本书,一本大书。

孙爱雪每年春天秋天都回到孙庄,去小河边父亲的坟前,就像小时候在父亲没回家的黄昏,她爬到棠梨树上,遥望东边的大路,等父亲归来。如果父亲回家找不到她,也会寻到棠梨树下,看到她趴在那里睡着了,抱她回家。她知道,哪怕孙庄没有了孙建魁这个家族,父亲也一直在那里等着她。

孙爱雪心里,父亲一直未曾离去,如一豆不息的灯光,照亮她一生的孤寂。

3

孤寂中孙爱雪写下了回忆性长篇散文《流浪的女儿》——写她那失聪的父亲,生前手残的母亲。

孙爱雪是父母生下的第二个孩子,生第三个孩子时母亲难产而亡。那一年,孙爱雪三岁。此后,她与父亲相依为命,观颜察色,居无定所。直至20岁时父亲患胃病去世。无依无傍的她选择了把自己嫁人。

这是孙爱雪的经历。人生线索分明,人物关系清晰。“全书人物的构成非常简单,没有中心,没有次序,也没有所谓的‘高潮’。在这种几乎没有贯穿的情节的书里,惟靠记忆把一个又一个生活场景连缀起来。(林贤治《读》)”

林贤治老师将书推荐给我时,我心怀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作品,如此打动一位严谨的学者型编辑。

出书的过程极其简单、顺利——孙爱雪到林老师的新浪博客下留言,并寄上书稿。四十万字的书稿看到一半后,林贤治给孙爱雪打了一个电话,说,此书我出。

“所有的细节都是富于情感的,汁液饱满的,它们彼此粘连到一起,是一种活动着的生命。这些细节,在作者手里,仿佛都不作刻意的安排,诗一般地,流水一般地。”

▲南方都市报《读》,作者林贤治

今年6月,花城出版社出版了这本书。林贤治在《读》中写道,孙爱雪是如何阅读的呢?她熟悉的作家有哪些?是谁诱惑她走上文学的道路,并且选择了眼前的方向的?

这也是我想知道的,而所有的答案都写在书里。她创作的原动力,她踏上文学之路的根,早已在少年时埋下。父亲,是她取之不尽的创作泉源。

可在少年孙爱雪的意识里,父亲却是让她蒙受羞辱的人,她的身世亦让她讳莫如深。她说,我渴望一个有尊严的父亲,渴望我的家体面而受人尊重。

在书中,她用细节展现成长的困惑与屈辱——

“一天午后,突然来了四个同学……看到我家的锅,锅敞着,锅盖立在墙上,锅盖上一层泥土和灰尘,锅台上落着枣树掉下的叶子,叶子干了,蜷缩着,像一只臭虫。父亲饭后不刷锅。没有人教育我生活的细节,一切都要自己去启蒙。我感觉到丢人现眼。不是父亲的散漫、无意和敷衍生活,是那只带渣的锅,敞开在天幕下,触动了我的本能。

我开始饭后刷锅,一种天然的本性意识促使我把锅刷得干干净净,至少三遍,或是更多。我知道了整洁,穷得一无所依的屋子要干干净净,每一个墙角都要打扫干净。把碗、筷子、案板、菜刀、勺子、铲子,一切用度洗刷一遍,摆放整齐。”

从锅开始,家里的墙也让她蒙羞。没有人告诉她这面墙有多么的难看,她也从来没有在意这面墙对她会有这么深的伤害。土墙的灰,像记号一样被她随身携带,同时携带的还有家境的窘迫,生活的困苦,穷到极致的可怜。

▲林贤治

“敏感和自卑不是与生俱来的,却是伴随着成长在某一瞬间长大并领悟到人与人是有区别的。”就像大伯母说她的小叔子(即她父亲),聋子,又脏又懒,败家子,不过日子。她会从心底里冒出一万个巴掌,每一个巴掌都以最快的速度结实地落到那个人脸上。

沉睡的灵魂开始苏醒,她真切地体会到人情冷暖,被迫张开了第三只眼睛和第二张脊背,人生愈发黑白分明。

字里行间,她变得咬牙切齿,比如,“在生命中,伤害你的人,往往是那些离你近的人”。又比如,“我一直寻找复仇的办法,我一直想象着怎样去报复。对那些我恨的人,我要让他们向我屈服”。

怀着这样的心态,孙爱雪发现了唯一的方法:写作。

她开始反复书写,关于欺负、侮辱、憎恨和雪耻。“我过不去这个坎,写完这些文字也过不去。”凭记忆链条,一环一环拉出来,这是她不得不写的理由,也是她雪耻的动力。

4

同为女儿,我强烈地感受到来自于书中的三种情感,一种是爱,一种是恨,一种是自我救赎。这三种情感杂揉一起,往事“追魂而来”,最终让孙爱雪拿起笔,写下二十岁之前的自己、父亲与村庄。

这是个人的挣扎成长史,也是怀念父亲的回忆录,又是自我救赎之作。

像是复仇,因为欺侮、嘲笑、歧视,以及那些冷酷的拒绝无情的凌辱和作为异类被排斥的无数个瞬间凝结成内心剧烈的反抗,让孙爱雪和这个世界无法握手言和。她一再发愿,要凭自己的努力超越过所有欺侮过她的人。

像是报恩,曾把父亲写进作文《记我熟悉的一个人》中,被当范文在课常上念出,幼小的她趴课桌上泣不能声,发誓长大了要报答父亲。报答父亲,还有那些于她有恩的人,温暖的笑,以及关切的一声声问候。

像是心灵救赎,用最痛彻心扉的文字,如尖刀般惩罚自己。随着时间积淀越发浓烈的爱恨情仇,其撕心裂肺地动山摇的程度早已超出了微小个体的心灵负荷,“我一人在风中,踽踽独行”,情感必须喷薄而出。从村庄的草木开始,直至最后父亲生命黯然落幕,书写戛然而止。

每页间,满是泪、血还有生命的悸动。作者掏空了自己的心肺。

该有多么决绝的爱与恨,才能流淌出如此锥心的文字。

孙爱雪以“物”和“景”为线索,一口井,一棵树,一个母亲陪嫁的箱子,一间老屋,一只玉米面发酵后做成的在嫂子嘴里慢慢咀嚼的团子……都成为她抒发感情的载体。

全文没有顺序,不以事件为经或以时间为纬,惟记忆的文字在笔端复活,像无声的影像,一个片段复一个片段缓缓行走,坚定而深沉。

应该说,孙爱雪一开始还力求克制,将孙庄在大地的版图模样冷静描写,到第二章第三章,一进入“父亲”层面,手下的笔已如脱缰野马,一跃千里,任由情感决堤,思念汹涌。

▲少女时期的孙爱雪

在她,爱是种子,恨也是种子。它们像根须一样营养着孙爱雪的文字表达,浑然天成。

在我,爱是一切。父亲为女儿营造的天地里,风和日丽的色彩,以及风轻云淡的姿势,便是全部生活的常态。在这里,眼睛看不到其他,也无从感受其他。我确实不知道盯着别人吃东西的滋味是什么,也无从羡慕别人身上的衣裳。我不知道什么是优越,也不懂得何为缺失。浑然不知,或叫天真无邪,是父亲给我最好的礼物。

因了“父亲”,我对孙爱雪有着深切的共鸣与理解。

也因此,附带隐隐的担忧,尤其孙爱雪对于自己所选择的外嫁,用了冰冷的叙述方式——“一个男人走到赵庄派出所,迁走我的户口。”她生下两个孩子,成为母亲。而那个男人,是孩子的父亲。

回到主题——父亲。孙爱雪的父亲,孙爱雪孩子的父亲。我担心的是,不管有着什么样的前后因果,这里边注定着某种血脉传承。

儿时孙爱雪的视角,也将会是孙爱雪孩子的视角。“父亲”,古今往来蕴育着对所有孩子同样的情感含义。人在释放自己“恨”的同时,能否做到真正放下,把那些欺负过她的人,通通放进黑白电影放映机里,变成历史镜头一闪而过。

文学因子给了孙爱雪阅读的成长,也因此她回过头才能远距离直视村庄官与民、富与贫的差别,才能厘清其中的人伦与道德的关系,或许,才有同情之理解,乃至同情之谅解。

想起虹影自传体小说《饥饿的女儿》,一位女儿与一个家族的故事。她不隐不瞒,平静叙述,情感不井喷不外溢,外人看来可能低贱的生命在她笔下得到了彻底升华。一种强者的叙事。

林贤治将孙爱雪与萧红相提并论,将《流浪的女儿》放置到乡土文学的大概念里,赞其“透过物质生活的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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