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白癜疯口碑怎么样 http://nb.ifeng.com/a/20180331/6472849_0.shtml任金良,洛南县高耀镇公用事业服务站干部,爱好文学,喜欢书画,偶尔飙歌,间或体育健身,广交好友,策马同行!一面文/任金良(陕西洛南)说起来,已是一年前的事了。那是前年,年,记不清是何月何日,大概是十一月上旬吧。那一阵子,大家都忙着买自考书。他和五哥商量了一下,准备合买一套《市场营销》学科的书,于是两人一同上西安去了。书没有买到,星期日,两人都往回走,本来他俩准备搭火车。可是他俩在火车站转了半晌,又转出来了。也难怪,一个是远门不出的偏远地区乡巴佬,一个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狂书生,都没有坐过火车,不知从哪儿买票,也不知从哪儿进站,两人啼笑皆非,虽然知道火车已经开动了,也只好灰溜溜地走了。无巧不成书。坐不成火车,便搭汽车。大概是十一、二点吧。太阳正睁着一双灼热的眼睛恨恨地盯着每一个街道的行人。他俩终于碰到了一趟已经开动的汽车,一起钻了进去。五哥喜欢宽敞,一个人坐在了最后排。他则喜欢一个人,便挑了靠右窗的一个座位坐了下来,又来了一些人,车上差不多满座了。大家都一脸地无奈,直嫌车开得太慢。他坐的座位下有一个高台,因而显得很挤,放不下双腿,不得不分开双腿。他望着窗外,外面是一片麦地,苗儿绿油油的。突然,车停了下来。上来了一位约摸十七、八岁的女孩,她站在车厢里,左右看了看,没有了座位。这时他把靠他座位的一个折叠的座位拉了下来,她看见了这儿有一个座位,便径直走了过来,坐在他身边。也许是赶车累了,也许是等车困了,她坐下来,顺势把胳膊放在他的膝上,头靠着手掌打起盹来。他见她很累,也没惊动她,也不敢动弹。只是过了一会儿,这静静的动作使他有点困了,不经意微微动了一下,她下意识地看了一下,才发觉错把他当成了椅柄,只得坐直了身子。他觉得无事,便从怀中掏出两本书来,一本是《政治经济学复习指导》,一本是《经济应用文写作》。他打开《经济应用文写作》,从目录开始看起来,她也扭过头来看着。于是,他把书放在他俩中间,他很快看完了目录,又合上了书本,双手托着书,把目光移向窗外,呆呆地望着那远处的麦地、房屋,真让人捉摸不透,他究竟有什么心事。他感到一个浪子的孤独,一种漂泊的寂寞。他从一个偏僻落后的穷山沟里飞了出来,跳出了农门,走出了大山,来到关中这块平原上。在高中时,他就深深地懂得了社会是多么地复杂,人心是多么的险恶,世风日下,出门确实是凶多吉少。高中四年,他很少回家,无奈的岁月里只有流浪街头。他过去有多少知心的朋友,正是那些红颜知己和须眉弟兄帮助他渡过了重重困难。可是,他,现在孤身一人来到泾阳,无亲无友,他的心事有那么多,整日里喜怒无常,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谁也无法接近他。然而,今天,他不能郁郁寡欢,不能一味沉默,因为车上来了她。五个忽然叫他:“泽龙,你给咱注意看,到了立交桥,咱们就下车”。他应了一声:“噢!”她看着他俩谈话。售票员来收钱了,由于人多,过不来,他故意把手伸得不远不近,总差那么一点,售票员够不着,那贪婪的目光和艰难的样子把大家都逗笑了。后面有人说了声:“帮忙把钱递一下”,他转过身去帮忙时,那人把手却让开了,伸到了她的旁边,他善意地一笑,她帮忙把钱递了过去。他不再是进入新学校那样沉默寡言的人了,他开始主动问她:“你到哪儿去?”她说:“到三原铁一局去。”这时,后面有一穿军装的中年人用疑虑的目光看了他一眼,虽然认为那位中年人士护送她的。他接着自我介绍:“我是原点学校的学生,我叫陈泽龙,营销九七班,我们学校的邮政编码是。”顿了顿,他问她:“你在哪儿上学?”她答道:“铁运校。”“铁运校?”“就是铁路运输学校。”“你叫什么?”“禾稻。”“你学校邮编是多少号码?”她想了想,说:“想不起来了”。“你是哪一班的?”“班。”“什么系?”“信号系。”“才考来的。”“噢!”“几年?”“四年。”“你家在哪儿?”“杨凌。”他猛一抬头,见前面不远处有一座桥,便问他的五哥:“五哥,你看到了没有?”五哥说:“下车!”他向司机喊道:“师傅,停一下车。”汽车适时地停在了斜坡旁。他跳下了车,和五哥一起向斜坡上走去。汽车又开动了,他转过身,向她挥着手,她隔着窗户也向他挥手。想起这荒唐的一幕,又想起两个人连火车也不会坐,他大笑起来,五哥也笑起来,他笑得弯下了腰,真是一笑人间万事的浪子啊!她不是一个平凡的姑娘。她娇而不媚,行落风尘,却超凡脱俗。她穿着淡绿色的上衣,犹如青青湖泊中出水的芙蓉,给人一种淡淡的清新,宛若仙女下凡,临风举荷。尤其是那一双眼睛笑如弦月,明似镜湖,清如溪水。她没有城市女孩的老练刚果,也没有她们的活泼开朗,仿佛飘然而来,那样清静,那样温柔,悄悄地坐在你身边,犹如一只依枝的小鸟,唯恐一声轻响,她就疾飞而去。那一双明眸,那样柔和,似乎能看透人的心思,好像相信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好人。那一双眼睛,清澈动人,充满了对人的理解和宽容;那一双眼睛,那样神圣明净,让人无法欺骗她或者逃避她。那一双眼睛,有一种逼人的感觉,让任何人对她产生的怀疑或恶意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有崇敬、佩服、羡慕、爱护……他也就因为这一双明眸,无可奈何地认定自己对她不得不去拼命地追求。虽然他只看了她一眼,见了这匆匆短暂的一面,但他深深地知道,她正是自己日思夜想梦寐以求的人儿,这一生一世不能没有了她。仅仅一眼,足可见他的一双眼力,又是多么的神奇啊!他感谢上天,赐给了他千年才能等到一回的机会,仙逢可遇而不可求的红颜知己。真是有缘啊!然而他知道有缘无份乃是人间常事,这份就要靠子自己去努力争取,成功与否,都无关紧要,关键是勿失良机,切莫让生命的伴侣失之交臂。这几年,他确实太幸运了,因为不幸之中总有万幸,就像一堆熊熊大火突然遭遇暴风猛雨的洗礼马上就要熄灭了,但很快风轻雨小了,最后一条火苗碰巧伸燃了一丛枯草,生命之火立即有了一丝依稀可见的希望。这几年,他确实碰上了好人,亲如兄弟姐妹的朋友,在风雨飘摇中的日子里,他们总在最危急关头给他以物质和精神鼓励支持,使得他感到: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这几年,他的朋友都很佩服他,亲人和邻居都同情他,他虽处惨境犹不忘奋斗,虽临艰难,却无怨无悔、充实地生活着。他和五哥向学校走着,一路上他都在想着她。是啊,马遇伯乐而嘶,人为知己而死。一路上,他非常兴奋,因为此生为谁而活,总算有了着落,灵魂总算有了寄托,他遇到了今世唯一的朋友、永恒的伴侣。虽然他俩只是荒唐地见了一面,但他却认定她是自己一生唯一的赌注,胜利是命中注定的。因为什么?运气好!路好漫长啊,天气那么热。他的心里有了事,便尤其埋怨路太长了。终于到了宿舍。他二话没说,用抹布擦净了桌子,把凳子放的端端正正。他坐在床沿,趁机凉了一会,就从书堆里取出信笺来,从文具盒里小心翼翼地捏出了钢笔,轻轻地坐在凳子上,铺好了信纸,拔下笔帽,套在笔身上,然后慢慢地把笔搁在桌上。他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双手拖着两腮,眼望着窗外。正是中午时分,太阳从南窗直直地粘了进来,给人撒了一包迷魂散似的,让人昏昏欲睡。他有点吃消不住,但双眼前总闪现着那双真挚无邪的明眸,他无法拒绝那双眼眸对他的巨大吸引。于是,他虽然几次想趴在桌上打一个盹,但那一双眼睛似乎在嗔怪地望着他,他奔涌的感情如黄河浪涛一般倾泻在一行行的信纸上。这一封信,写的既神又奇。仅一面之交,他对她的感情就那么深,洋洋千言,写了满满三张,还觉得意犹未尽。多年来,他只给两个女孩写过信,她是第三个。记得第一个应该是高中时吧!那时是一种朦朦胧胧的感情,写信也应朦朦胧胧吧。写的内容早已被尘封,八弟对这段感情曾写了一篇《粉红的冬天》这样纪念道:上高中的那个冬天,我们相识了。通过她的好友的介绍,我们认识了。交友似乎都这样,朋友的朋友都进入到我们的友谊圈内,感情的发展甚或超过了朋友。我们便是这样。当时,我们的座位离得较远。我最南边,她最北边,却成了一条直线。这样,我总能望见她,她常穿着那件粉红色的上衣,标准的苹果脸,脸上总泛着红晕。一双丹凤眼,眼波里流淌出来的东西让人捉摸不透,似乎是很心疼你,又仿佛是象征性的一掠而已。她的身材很苗条,以至于穿什么样的衣服都恰到好处。但是我们一直没有说过话,却免不了相互对视,从对方的目光里,我读懂了两个字:好感。她的气质很好,高贵典雅,总是把头抬起来,望着窗外,使人猜不透她心里想些什么,藏着多少故事,温柔之中似乎藏着什么,外表看来,却好像什么忧愁也没有。于是,我换了座位,和她成了同桌。原来她坐在外边,常常能和我相视,现在她靠墙坐着,我随时可以凝视着她的娇容。有时有一种想把她粘在墙上,我也变成画,就永远地挂在那儿,让人羡慕得傻傻的想法。她开始问我,喜欢听歌么?我当然说,喜欢。她慢慢唱起来,在教室里嗓音要低的,但仍很柔美,甜甜脆脆的,朦朦胧胧的,好像大海的尽头慢慢升起濛濛的雾,雾里隐隐约约飘着一个仙女,好像在曼歌起舞,又看不清如何飞舞……最后,我看清了,就是她。一怔之后,我央她给我教,我慢慢地和她合唱:小小的一阵风呀,慢慢地吹过来……小小的一片云呀,慢慢地飘过来……她的数学学得较好,常常帮我辅导,我的英语学习方法有些诀窍,我也经常帮她。她是那样可人,那样容易接近,仿佛那矜持与冷傲是留给别人的。我们都喜欢文学,她写的小说已经在校刊上发表。写的是冬里的男女,那样纯情,那样凄婉……在我的眼里,她是才女。在同窗们的眼中,她也许是仙女吧!以前不相知时,我不也这样认为么!她最怕的是冬天,一到这时,总咳嗽个不停。她一咳嗽,就好像把我的心里的血都咳出来了。这时,我总望着她,我描述不出我的目光,也形容不来我的心情……于是,医院,询问治疗咳嗽最好的药,赶紧买了两盒,虽然我也穷出血来。当我把药给她时,她决然拒绝了。我毅然地把药塞给她,说道:“我就是这样霸道!”说完,撒腿就跑了。这也许是绵里藏针与刚中有柔的区别吧!有时,我也到她们租住的房里聊天和读书。她们也给我做可口的美餐。树叶在北风呼呼中离开了枝桠,红日在白雪皑皑中舔吻着大地,在飞雪飘飘中,我送给她一幅画,画里有一片粉红色的桃花林、小桥流水、亭台楼阁、芙蓉鸟唱……扣人心的现出一串带着分红色彩的朦朦胧胧的诗句,似乎把所有的感情都倾诉尽了,也仿佛很清很纯没有丁点杂尘,如这一天白雪,红日之后,什么也没有……扬手中一个个多情的冬天走了,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季节,在银装素裹的雪原上,伫立着一个粉红色的倩影,背后隐隐现出一片桃花林来,脸颊飞红,桃花映晕……一个粉红色的冬天。那时候,或许写过一些很短的信吧!第二个女孩,我们写了几年的信,但都是用英语写的。因为她在外语学院上学,而我当时也是绞尽脑汁为了把学到的英语单词和语法用到信里去,又是查字典,又是翻课本,那时我的英语成绩进步很快,因为我不太学英语,觉得好学,以至于别人都把课文背的滚瓜烂熟,而我英语单词还不认识呢!记得我刚上高一的时候,经常写英语日记,但给了英语老师看了之后,他也没有太大的惊喜和鼓励,导致我最终丢掉了这个好习惯。不管怎么说,我对英语有兴趣,这也许是我能学会的缘由吧!现在,面对第三个,这封信写了三张还不能完全表达他的真情的,却是头一回,而且字体端庄秀丽,文笔流畅优美,读了又读,看了又看。他把那种仙遇、那种思念、那种爱慕朦朦胧胧地寄给了她。马不停蹄。他折好了信,立即跑下楼,买了信封、邮票,填写了信皮,便雀跃地上街寄信去了。信终于发出去了!一连几天,他都在等信。虽然他不露声色,每天仍然保持着那古怪的脾气——喜怒无常。有一天,谈笑风生,他与同学们友好相处,快乐自在;有一天,他一脸沉默,整日不和任何人说话,但他的心里急呀!一天又一天过去了,还是没有任何动静。他哑然失笑了,心里自嘲自己是天大的傻瓜。他彻底失望了,五哥也没有再提起此事,似乎一切又都恢复了从前。(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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